安徽科達汽車軸瓦有限公司
表面處理加工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0年6月28日,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建設項目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批復等要求,安徽科達汽車軸瓦有限公司在本公司組織召開了“表面處理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成立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組(以下簡稱“驗收組”),驗收組由安徽科達汽車軸瓦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安徽水韻檢測技術有限公同(驗收監測單位)和3位行業專家共7人組成并對該項目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建設單位匯報了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匯報了驗收監測報告表的編制情況,驗收工作組對項目現場進行了踏勘,并查閱了有關環保資料,驗收工作組最終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安徽新蕪經濟開發區電鍍產業園8號樓四層;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規模:一條龍門式自動鍍鎳鉛錫銅電鍍生產線,年產鍍鎳鉛錫銅軸瓦232萬片。
建設內容:設計建設一條龍門式自動鍍鎳鉛錫銅電鍍生產線,年產鍍鎳鉛錫銅軸瓦300萬片(鋁合金材質軸瓦90萬片、銅合金材質軸瓦210萬片),驗收階段實際產能為年產鍍鎳鉛錫銅軸瓦232萬片(鋁合金材質軸瓦62萬片、銅合金材質軸瓦170萬片)。
(二)建設審批情況
環保審批及建設情況:2015年12月委托中鋼集團馬鞍山礦山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完成《安徽科達汽車軸瓦有限公司表面處理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蕪湖市環境保護局于2016年7月19日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環評批復(環行審[2016]43號)。于2016年9月建設完成,2017年12月27日車間發生火災,導致生產線毀壞,2019年10完成重建。2017年12月取得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340221783061247D001P。2020年1月委托安徽水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2020年5月安徽水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威正測試技術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進行監測工作,安徽威正測試技術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5日對項目中的廢水、廢氣、噪聲、地下水、土壤等污染物的環保治理設施的排放現狀進行了現場監測,并出具檢測報告。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為37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7萬元,約占總投資9.86%。
(四)驗收范圍:整體驗收。
二、項目變動情況
①項目在烘干前需進行熱純水洗,項目購置了兩臺功率為90kw的電蒸汽發生器用于產生熱水,當蒸汽不滿足生產時,額外蒸汽購買安徽奇峰機械裝備有限公司,蒸汽購買合同見附件4;
②環評及批復設計要求本項目生產廢水經電鍍中心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約有不低于50%的中水回用率,實際中由于電鍍園區污水處理站中水回用管網暫未敷設完成,故本項目現階段暫未實現中水回用。待管網建設完成,應執行環評及批復中對中水回用的要求。
③排氣筒高度,環評中為35m,實際中電鍍產業園大樓樓層為4層,每層高約5.7m,企業廢氣處理設施均位于4樓頂(實際高度約為30m),考慮到若加至35m可能產生安全隱患,故本項目均低于環評設定值。
其他與環評要求及初步設計建設一致。參照環辦【2015】52號文、環辦【2018】6號文,以上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氣
(1)酸性廢氣
本項目酸霧為揮發的硫酸和甲基磺酸(以非甲烷總烴計)。
通過槽邊吸風裝置對酸霧進行收集,收集后的酸霧進入酸霧凈化塔吸收凈化后通過廠房樓頂的排氣筒(30m高)外排。
(2)堿性廢氣
本項目采用超聲波除油和電解除油,除油槽鍍液配方為10%的脫脂劑,脫脂劑的主要成分為氫氧化鈉和碳酸鈉,工作溫度在50~60°C,除油過程中會有一部分堿性物質揮發到空氣中,形成堿性廢氣。浸鋅過程也會有一部分堿性物質揮發到空氣中,形成堿性廢氣。本項目在超聲波除油槽、電解除油槽和浸鋅槽兩側安裝槽邊吸風裝置,對除油過程產生的堿性廢氣進行收集后一同進入酸霧凈化塔吸收凈化后通過廠房樓頂的排氣筒(30m高)外排。
(二)廢水
(1)生活廢水
項目共有職工人數5人,生活污水排放量約96t/a。其主要污染因子分別為pH、COD、BOD5、NH3-N、SS。員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糞池進行處理,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通過開發區污水管網排入蕪湖縣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尾水最終排入趙家河。
(2)生產廢水產生及排放情況
按照電鍍廢水集中處理站廢水分類收集原則及項目實際情況分別進行規劃、統計和論述。
①含鉛廢水
由于項目所在電鍍產業園園區配套的污水處理站沒有含鉛廢水處理單元,所以本項目準備和蕪湖美達機電實業有限公司一起在美達公司電鍍車間建設一套含鉛廢水處理設施,用于處理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鉛廢水。本項目含鉛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工藝采用化學沉淀、吸附法和離子交換法結合的方法。
②含鎳廢水
該類廢水主要為封閉后清洗廢水。該廢水在車間直接經專有管道收集后,排入廠區含鎳廢水調節池,首先進入電鍍中心含鎳廢水之破絡處理及中和混凝沉淀處理后,然后再進入電鍍廢水深度處理系統處理并回用。
③含磷廢水
該類廢水主要為化拋后清洗廢水。該類廢水主要污染物為總磷、COD、總鋁等污染物。
該廢水在車間直接經過磷回收處理裝置后經專有管道收集后,排入廠區電泳廢水調節池,進入電鍍中心電泳廢水處理排放。
④車間地面沖洗廢水
該廢水在車間直接經專有管道收集后,排入廠區車間前處理廢水調節池,與前處理廢水一起并入中間水池,然后再進入綜合生化處理裝置處理后排放。
(三)噪聲
根據本項目的噪聲污染特征和實際情況,按各噪聲污染源分別對待,其控制原則如下:
1、對高壓氣流形成的噪聲,以減壓節流消聲作為主要手段;
2、機械振動為主的噪聲源,應以減振、隔振為主;
3、車間內采取對噪聲源消聲和工作環境防護的雙重措施;
4、充分利用消聲、隔聲、減震、阻尼、吸聲、合理布局和個人防護手段,綜合控制噪聲。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主要危險固廢為廢槽液、廢吸收液、電鍍濾(廢)渣和污泥、廢包裝材料和廢勞保用品、廢純水機濾芯、廢過濾機濾芯、廢活性炭、廢交換樹脂、廢壓濾機濾布、含鉛廢水處理過程產生的污泥、不合格產品返工過程產生的廢金屬粉塵和陽極泥及生活垃圾。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含鉛廢水由位于蕪湖美達機電實業有限公司電鍍車間的含鉛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含鉛廢水處理過程產生的廢活性炭、廢交換樹脂和廢壓濾機濾布暫存于蕪湖美達機電實業有限公司危廢倉庫。
其中廢槽液、廢吸收液、電鍍濾(廢)渣和污泥、含鉛廢水處理過程產生的污泥、不合格產品返工過程產生的廢金屬粉塵和陽極泥委托池州西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處置;廢包裝材料和廢勞保用品、廢純水機濾芯、廢過濾機濾芯、廢活性炭、廢交換樹脂、廢壓濾機濾布委托銅陵正源環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本項目危廢倉庫位于廠區東北角,面積約為20m2。危廢倉庫密閉建設,內側設立導流槽,地面做好硬化,到達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要求;危險廢倉庫內張貼標準規范的危險廢物警告標識和危險廢物標簽,標明了危險廢物的類別、主要成分、化學名稱、數量、危險情況、安全措施等內容。企業建立了完善的《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張貼在墻壁上;不同種類危險廢物有明顯的區域劃分,并做好危險廢物標識。企業建立了健全的危險廢物臺賬并懸掛于倉庫內,轉入及轉出(處置、自利用)按規范填寫危廢種類、數量、時間及負責人員姓名。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排污口規范化:企業已經設置了規范的排污口,符合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安徽威正測試技術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5日進行現場監測,驗收期間監測結果如下:
1、廢水監測結果
2020年5月22日~2020年5月23日對項目污水總排口及生產廢水處理系統進出口進行監測。
2020年5月22日~2020年5月23日兩日項目含鉛廢水出口中鎳均小于0.05mg/L,鉛均小于0.2mg/L;2020年5月22日項目含鎳廢水出口中鎳0.13mg/L,2020年5月23日含鎳廢水出口中鎳0.05mg/L。
綜上所述,項目車間一類污染物鎳、鉛均符合《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表2標準,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放口達標排放。
2020年5月22日項目污水總排口各污染物的日均濃度為COD 31 mg/L、SS 25 mg/L、石油類1.47 mg/L、銅0.34 mg/L、錫小于0.04 mg/L、鋅0.16 mg/L、鋁0.120 mg/L,pH無量綱范圍6.35~6.37;2020年5月23日項目污水總排口各污染物的日均濃度為COD 32 mg/L、SS 27 mg/L、石油類1.16 mg/L、銅0.33 mg/L、錫小于0.04 mg/L、鋅0.15 mg/L、鋁0.133 mg/L,pH無量綱范圍6.37~6.41。綜上所述,項目各項指標均符合《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表2標準,其中總錫排放滿足《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31/199-2009)中標準。
2020年5月22日生活廢水總排口各污染物的日平均濃度分別是pH 6.32~6.43、COD 168 mg/L、SS 30 mg/L、BOD5 39.7 mg/L、氨氮0.691 mg/L、動植物油1.27 mg/L;2020年5月23日生活廢水總排口各污染物的日平均濃度分別是pH 6.34~6.38、COD 171 mg/L、SS 32 mg/L、BOD5 39.0 mg/L、氨氮0.713 mg/L、動植物油1.28 mg/L。項目廢水外排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
2、廢氣監測結果
(1)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
2020年5月22日~2020年5月23日對項目的廢氣處理設施(噴淋塔)進出口進行監測。
2020年5月22日~2020年5月23日兩日廢氣處理設施(噴淋塔)出口硫酸霧最大排放濃度均小于0.05 mg/m3。
2020年5月22日廢氣處理設施(噴淋塔)進口中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為105 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2.04 kg/h;出口最大排放濃度為8.70 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0.160 kg/h。處理效率為91.7%。2020年5月23日廢氣處理設施(噴淋塔)進口中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為97.3 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1.89 kg/h;出口最大排放濃度為8.54 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0.156 kg/h。處理效率為91.2%。
項目硫酸霧廢氣排放滿足《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表5中的標準;廢氣非甲烷總烴外排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 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裝業限值要求,處理效率達到70%以上。
(2)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
2020年5月22日~2020年5月23日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為0.59 mg/m3,硫酸霧最大濃度均小于0.003 mg/m3。項目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排放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 13/2322-2016)表2中相關限值要求,無組織廢氣硫酸霧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監測結果
2020年5月22日~2020年5月23日生產正常,各減噪設備及防護設施運行正常。本項目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四周噪聲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3類標準。
4、污染物排放總量
經檢測報告核算,實際本項目排放總量COD為0.0704t/a,NH3-N為0.0000684t/a,總鎳為0.0000343t/a,項目無鉻產生??偭烤_標排放。
五、本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和檢查結果,該項目廢水、廢氣、噪聲、地下水、土壤均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固廢妥善處置,滿足要求。
六、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要求:本項目建設前期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技術資料與環境保護檔案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設施已按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環境保護設施經負荷試車檢測合格,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驗收組成員認為安徽科達汽車軸瓦有限公司表面處理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七、公司承諾
1、加強對各類污染防治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加強廠區的環境管理,保持地面清潔。
附:1.參會人員簽到表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安徽科達汽車軸瓦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7日